网站定制开发中网站源代码及网站域名的版权等相关知识产权,有些企业很重视,有些则不太重视,有些企业尽管重视,但不知道在建设网站中怎样分辨知识产权的归属。在此提示下大家在网站建设中,知识产权是个可大可小的疑问,但以防万一将来需求,提前知道和预防还是有好处的,下面网站程序网简单说下网站建设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,一般分为两种情况:
一种是双方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的,关于托付开发的着作权归属,有约好的,从其约好。
另一种则是双方没有合同条款和其他约定的。
关于托付开发的著作著作权归属,没有约好的,著作权归开发者(即被托付方)一切。
其依据是:
《著作权法》第十七条规则“受托付创作的著作,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经过合同约好。合同未作清晰约好或许没有缔结合同的,著作权归于受托人。”
而《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》第十一条也规则“承受他人托付开发的软件,其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好;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清晰约好的,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。”
网站搭建的源代码、逻辑、组织构造等归于计算机软件著作,依据《著作权法》与《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》的规则,如果双方没有约好,那么著作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。
网站程序网认为在开发网站前,应事前与开发公司签署合同约好网站架构的著作权归托付方一切,这样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纷争。